学生2013年校外门诊医疗费
审核报销通知
各学院学工办:
经研究,对2013年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审核报销工作
做如下安排:
时间: 6月20日,上午8:00—12:00。
下午14:30—18:00
6月21日,上午8:00—12:00,
6月28日上午(专为毕业生增加半天)。
地点: 校医院四楼医改办412房间。
报销出示的材料:
① 转诊单;
② 校医院病历及校外医院门诊病历;
③ 双处方或门诊收费明细单。
在办理报销前将自己的发票总金额及发票张数算好并记录清楚。
注:2012年度发生的校外门诊费用在本次报销工作结束
后不再办理。
请各院系各学工办务必通知到学生并在规定的时间办理报销,其它时间不予办理。
医改办
2013.05.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