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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医疗费报销发票提交时限的通知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1-08 浏览量:

各位在职、离退休同志:

为规范报销管理,现明确医疗费报销发票提交时限如下:

1.自2026年1月1日起,所有线上、线下渠道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票,均需在费用发生满一个月后再提交报销申请;

2.每周二线下集中收取的业务单据,需严格遵循上述“满一个月提交”时限规定,手工开具的发票亦按此标准执行;

3.2025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,报销申请提交有效期截止至2026年6月30日,逾期将不予受理。

如有疑问,可联系公费医疗管理改革办公室,电话:88660082。

公费医疗管理改革办公室

2026年1月8日

地址导航: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

邮政编码:430062

联系电话:

24小时急救电话:(027)88663301  湖北大学医院:(027)88661715   公费医疗管理办公室:(027)88660082  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:(027)88666015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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