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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医保住院就诊等相关说明

发布时间:2019-09-05

※大学生医保住院就诊规定

凡参加了大学生医保的学生,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住院治疗的必须带上本人身份证,然后到武汉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(同济不定点)。用身份证进入大学生医保系统办理入院手续,出院时据实结算,即只需支付个人应付的部分。

出院后的付费发票直接参见最下面的※大学生商业保险理赔材料※》按相关规定和时间报送材料。

※大学生医保寒假、暑假、休学、实习

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

1、发票、费用总清单、出院记录均为原件;

2、身份证及学校发的银行卡复印件;

3、病案(病案首页、手术记录、临时和长期医嘱);

4、使用置换材料的需附诊疗项目审批进价表或发票复印件及条形码;放化疗的需提供放化疗费用及治疗费用明细表;

5、休学(需教务处出具的休学证明)、实习、寒假、暑假需各院系出具的证明;

6户籍转入本校的需提供户籍证明,没有转入的不需要;

7、受理时间为:每周三带上报销所需资料到校医院四楼412室。

注:符合上述规定的报销原则上限“急症病症”。

年度保险期:当年的9.1--次年的8.31号,住院期间9.1号之前不能出院的切记:务必在8.31号(含8.31号)之前办理一次出院手续,之后再入院。



※大学生门诊报销时间(限门诊)※

门诊报销时间一般定于每年6月左右。具体时间会在5月安排下发到各院系和网上


※大学生商业保险理赔材料※

1、出院发票、费用总清单、出院记录。

2、本人学生证、身份证、银行卡各交复印件1份。

3、联系电话:保险理赔进度咨询联系人:13164101610(罗经理)

案件收取联系人:13098876177(陈经理)

4、收案件时间为每周三上午9:3011:30(节假日除外)


医改办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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